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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北京画院

    创于1956   |   北京

      1956 年,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上,著名画家叶恭绰和陈半丁共同提出“

    拟请专设研究中国画机构”的提案,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。同年 6 月 1 日,周恩来总理主持

    国务院会议,通过了文化部“北京与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国画院”的报告和实施方案。文化部中国画

    院筹备委员会经过一年时间筹备,北京中国画院于 1957 年 5 月 14 日正式成立。周恩来总理及

    郭沫若、陆定一、沈雁冰等 300 余位文化界、美术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成立大会。周恩来作了长篇

    讲话,规定了画院是创作、研究、培养人才、发展我国美术事业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。

      北京中国画院成立时,入院的画家由文化部直接聘任。著名画家有齐白石、叶恭绰、陈半丁、于非

    闇、徐燕孙、王雪涛、胡佩衡、吴镜汀、秦仲文、汪慎生、关松房、惠孝同、吴光宇等。艺术大师

    齐白石任名誉院长,叶恭绰任院长,陈半丁、于非闇、徐燕孙任副院长

      北京画院群英荟萃,人才辈出。先后有 120 余位画家聚集在这里,成为新中国美术事业中一支

    引人瞩目的重要力量,为社会主义美术创作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数十年来,由北京画院

    画家创作的公开发表和参加展览的作品数以万计,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。北京画院还为全国

    各地培养、输送了千余名美术专业人才。北京画院研修生的作品,多次入选全国美展及国内外大型

    美术展览,不少作品获得各种奖励,或被国内外博物馆、美术馆收藏。